之事。
与之相比,合作,则是基于这样的情形:
双方协同行动所获得的收益,超过其各自为战时的收益总和。
进而,倘若有一种相对公平的分配策略,又能被贯彻执行,就可以让合作的参与者,都能获得比单打独斗时更高的收益。
合作所得的收益,超出单打独斗、更超过彼此竞争,这是这一现象能够被观察到的根本原因。
即便如此,在囚徒困境这样的场合中,情况却有所不同,博弈双方在明知合作的总收益更高的前提下,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量,仍会一次次陷入困境,用抢先认罪的方式坑害自己和的同党。
囚徒困境为何会出现,博弈论的解释,十分简单,方然一眼就能看明白。
从单个囚徒的视角去观察,不论对方怎么选,自己选择“认罪”的收益,始终都大于选择“不认罪”的收益,那么任何一个理性的嫌犯,在这种情况下,都会选择认罪,进而和同伴一起被坑掉。
囚徒困境的结局,与许多人以为的原因人性,毫无关系,而完全是利弊权衡所致。
这一切,方然很多年前就了然于胸,现在他更关注的,则是需要一种什么样的前提,才能避免博弈者陷入囚徒困境。
如何避免囚徒困境,办法,其实是有的,而且一点也不难理解。
只要在博弈条件之外,对参与博弈的双方,贯注额外的利弊、损益,嫌犯在对自身利益的权衡之下,就可以自然而然的避免陷入困境。
譬如说,两名嫌犯在一起行动之前,就歃血为盟,约定如果被捕、就要概不认罪,谁当了二五仔就一定会被对
第三四六章 囚困(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