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能完成!
家里十几万棵树是什么感觉?
只靠卖树都能发财!
罗克再也不用担心华人能不能站住脚的问题了,要是这样还不能发财,那才真是没天理。
——
一身骑装的菲丽丝,又让罗克小小的惊艳了一下。
以前菲丽丝给罗克的感觉是活泼可爱,现在就是英姿飒爽,这个时代,能给罗克这样感觉的女性真不多。
“走吧,咱们去哪?”菲丽丝兴致勃勃,只要和罗克在一起,根本不在意目的地。
“你想去哪?”罗克征求菲丽丝的意见,只要是和菲丽丝在一起,罗克也不在意目的地。
“我们去打猎好不好?”菲丽丝的爱好绝对和一般的女孩不一样,罗克这时才注意到菲丽丝的马鞍旁是带着猎枪的。
“行!”罗克没带猎枪,不过这没关系,罗克和唐恩他们都带着李·恩菲尔德,这是约翰内斯堡警察局的标配,所有的警察出门不管带不带手枪,都要携带李·恩菲尔德,李·恩菲尔德比猎枪可好用多了。
结果说是打猎,离开紫葳镇十几公里,一只猎物都没找到。
倒是遇到了一支巡逻归来的金矿保安,也不知道他们跑了多远,好几匹马身上驼的是大羚羊。
罗克还记得,菲丽丝说过大羚羊的舌头最好吃。
于是所有的大羚羊舌头就都成了菲丽丝的“战利品”,巡逻队的队长知道菲丽丝喜欢吃大羚羊的舌头后,当场表示以后大羚羊的舌头巡逻队全包了。
毕竟很多巡逻队成员的孩子都在紫葳公学上学。
只有大羚羊的
101 没天理(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