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记不起来名字。
对方察觉到闻灼的视线,抬头看向闻灼,冲闻灼点头笑了一下,礼貌性的报上了自己的名字:“孟无欢。”
闻灼记起来了。
在好久好久之前,他跟封契去找李恒的时候,在李恒的家里遇见过一个男孩,当时他记得那个男孩挺阴郁的,白白瘦瘦,看人的时候眼神不太讨喜的样子。
再看现在这个,虽然眉眼很像,但人比原先黑了些,皮肤晒成了小麦色,人也壮了些,坐在李恒旁边,显得比李恒高出了一头。
看上去显得比原先开朗多了。
“啊,我记得。”闻灼模糊不清的吞了一口肉,点头说:“那你们的孩子——”
孟无欢的眼尾微微弯了一下,他是丹凤眼,笑起来眼眸里波光流转,十分漂亮,迎着月色冲闻灼笑道:“家里长辈带着呢。”
李恒就接了一句:“孟无欢刚盘下来一个烧烤店,就开在局子不远处,有时间你跟封契可以过去尝尝,我让孟无欢给你打八折。”
说着,他又回过头冲孟无欢笑:“行吗?”
“你的朋友,该免单才是。”说着,孟无欢又看向闻灼,笑着说:“我们还有送外卖的呢,以后你想吃了可以给李恒打个电话,我这边很快就给你送过去。”
这语气就好像是他跟李恒是一对小夫妻一样,熟稔而又自然。
自然到闻灼压根就没察觉出来,他只顾着管嘴里面那几口肉,李恒比他状态还好点,还能跟封契聊上几句工作的事儿。
他们俩的工作一个血腥一个黄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挺下饭的。
他们两个实习进了不同的警局,李恒是在扫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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