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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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崽子的事儿一直住在一起。
    孟无欢早一段时间特别忙,特别辛苦,他是个很有主意的人,虽然没有念过大学,但很会琢磨生财之道,硬是拿着李恒给的那点启动资金养起来了他孤儿院的那一个烂摊子,还把那些孩子都送去特殊学校上了学。
    李恒又忍不住想了想那时候的自己,天天除了上学之外没有别的事情,偶尔沉迷女装,连带孩子都只学会了换尿布,他想起来过去那些琐碎的事情,能记起来的都是些生活碎片,想不起来什么特别的。
    虽然说他口口声声说找到那个孩子的母亲,但是实际上,那个少女就像是泥牛入海火一样,直接就悄无声息了。
    这么大一个城市里,一个人的消失太容易了,每一个角落里都藏着秘密,而肉眼根本察觉不到,他又实在没有办法把那个孩子丢给孤儿院,越养越舍不得,只好自己留着。
    幸亏还有孟无欢。
    多数时候,他们在一起都是孟无欢照顾他,前两年孟无欢很忙,后来他赚够了钱,开了一家小餐馆,就不太忙了,最近又盘了一个烧烤店,他收入也跟着上来了,大多数时间就都什么都不做,和李恒待在一起。
    说起来,李恒以前都是住校的,但是后来有了小孩儿之后,他就很少去住校了,孟无欢也经常来陪着他,他们就像是,就像是.同居一样。
    同居这两个字一落到耳朵里,李恒的脑袋“哄”一下就烧起来了,他觉得自己的头发丝儿都在被烤着,都要烤焦了。
    “李恒?”身后的人没有得到回应,向前走了两步,蹲到了李恒的旁边,低声问:“是找医药箱吗?”
    那人虽然是在问着,但是手上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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