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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乃忘川孟婆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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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沈儒炀的假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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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书信。
“这玉是我沈家的家传之物,我虽赠与般若,可般若却不肯要,她说家传之物不要轻易示人,免得招惹是非,我也深知其中深意。她一柔弱女子,身上带着我的东西,比着带着金银珠宝还要显眼,招来杀身之祸也说不定,我也未多强求,就随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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