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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夫[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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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景则觉得若是有人愿意买,他愿意写到天荒地老。
    “你还能换字体?”有人问。
    “若有字帖给我参详,我能照着学。”言景则道:“书店里就有字帖。”
    几位秀才面面相觑,当即表示要换字体——他们都打算拿这字去给周大人送礼,最好还是各不相同。
    他们纷纷去找字帖。
    言景则很快抄完了李秀才的诗集,然后便开始照着其他的字帖学。
    他最近抄书多了,那毛笔便好似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想写出怎么样的字来,就能写出怎么样的字来!
    此时看过字帖,练了练,他立刻换了一种字体,写下一篇策论。
    然后再学另一种字体……
    言景则学得极为认真,毕竟这些,都是以后可以用来赚钱的东西!
    而那些秀才,他们此时已经无话可说。
    他们一个个都是天之骄子,自以为十分厉害,结果一个不学无术的混混学了几天,竟然就能远超他们。
    他们都开始琢磨,自己是不是太笨了。
    不不不,绝不是他们太笨了,绝对是这个混混太厉害了。
    这也不是混混……他们哪好意思叫人家混混,都想倒头就拜了……
    他们正写着呢,朱县令从外面进来了。
    朱县令来到书店,就有点后悔了。
    他听了几个捕快胡诌,竟然就来找言大那个混混。
    那言大他让人打听过,从未上过学,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在书店抄书!
    抄书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不过来都来了……朱县令见在外面招呼客人的,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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