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已然在谢遥脑海里奏响,某些生动形象的案例跟走马灯似的播放着,谢遥过目不忘的大脑刹不住车了。
“《中华……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公民人身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实施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郭江一行同学手持武器对我班同学率先进行攻击,已经构成了现实进行中的不法侵害,我方实施反击,目的具有正当性,且手段并未超出合理限度,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正当防卫属于正义行为,是刑法赋予公民的一种基本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只是行使了应有的权利。”
谢遥简短地说完,完了还认真来了句“检讨完毕”。
全校师生瞬间大脑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