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一转,被那只脚吸引了视线。
这个受雇于黎霖的男人算是个专业绑匪,做过多次绑架案,不会无故撕票,亦没有折磨人的习惯,却有个奇怪的隐癖,——恋足癖。他知道眼前的小孩长得非常好看,但没想到他能从头好看到脚趾,赤着的脚骨骼分明,精致秀气,白得晶莹通透,找不到半点瑕疵,依稀可见上面的血管。五只粉嫩的脚趾乖巧地并排排着,极其圆润可爱。
虽见过那么多美人的脚,却轻易被眼前的脚夺了心神。男人的大手就像冰冷粘腻的蛇在少年的脚背抚过,又在脚踝细细摸了一圈。
说不出的排斥和恶心感涌上唐浩初的大脑,随即装作刚醒来的样子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瑟缩着把脚蜷了回去,一边继续在背后割绳子一边用有些害怕又懵懂的表情问眼前的男人,“叔叔,这是哪里?”
长着络腮胡的男人顿了一下,竟极力温和地冲唐浩初笑了笑,哄道“这是惩罚游戏屋,你乖一点,过几天就能平安回家了。”
说完再次伸出手去摸他的脚,并攥住了他的脚踝。那奶白色的皮肤被冷风吹得有些发红,似涂了一层粉,颜色就像是早春白里透粉的桃花,就等人来采摘。
小少爷用力抬脚去挣,却没能挣开。明明霍彪每次给他穿鞋的时候也喜欢这样握着他的脚踝,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完全不能接受眼前人的碰触,连一刻都不能忍耐。恶心感越来越强,甚至有点想吐,所幸他胃里是空的,就算吐也吐不出来。
身为脑域异能者,唐浩初的脑域异能一直在进步,——就像福尔摩斯有推理的‘记忆宫殿’,他同样有一座庞大的宫殿来装载和沉淀所有学到的东西,殿内的每扇门都代
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_分节阅读_3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