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急救社要搞社团周年庆,程昱非常主动且财大气粗地提供了聚会的经费和场地,自觉得欠了个人情要还的社长吴旭亲自出马帮程昱做说客才得以成功。急救社的名字虽然普通,但实际上并不一般,在之前发生过的大地震和泥石流坍塌事件中,它是唯一一个被指派到现场急救的大学生社团,里面每个人的医学成绩都很出色,已经读研的社长吴旭因为经常和唐浩初一起被老师抓壮丁的原因,算是唐浩初在学校里处的比较熟的一个。
唐浩初中午上完课便跟着程昱一起出了门。他今天穿了九分裤和低帮鞋,露出一点纤细的脚踝,刘海全部弄起来,露出了额头,清爽俊美又乖巧干净,连宿管阿姨都忍不住给他塞了两颗奶糖。
于是他一路含着奶糖抵达了目的地,进去之后,只见里面的大厅富丽堂皇,也不知到底用了多少盏灯才把厅内每一片地方都照的这么亮,地砖也亮的可以当镜子。服务生走过来把他们领到贵宾电梯,恭恭敬敬地做了请的动作,待电梯升到顶楼,感觉上面似乎比底层大厅布置的更加富丽。
但真正奢华的东西唐浩初在上个世界都见识过了,这个世界的经济发展还比上个世界倒退了二十年,再怎么富丽,也不过是泛泛。所以唐浩初一脸淡然地跟着程昱过去,那边的沙发上已经坐了好几个人,刚一走近,其中一个脑袋上戴头巾的青年就第一个站了起来。
另一个非常高大的青年也站了起来,并且不等程昱介绍就开口道:“你就是浩浩吗?你好,我叫林封,是程昱的发小,经常听他提起你,很高兴能认识你!”
林封不仅笑得一脸热情,还非常亲切地喊了浩浩,——这个称呼倒不是他自作主张或者故
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_分节阅读_9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