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
一个穿着红白球服的男生跑来和沈初击了一掌。
沈初低头用球服擦了擦脑门上的汗珠,抬手把大臂上的短袖捋至肩头,露出整个肌肉结实的手臂来。
“你们兔子是不是都特别能跳?”男生气喘吁吁地问他。
沈初脸上带笑,去追篮球,“再跳也没你跳得高。”
运球的另一个男生哈哈大笑,“别跟袋鼠比跳高。”
下一秒,他的球就被人截了胡,“别这么大声说我是袋鼠啊!”
篮球场上,少年奔跑着挥洒汗水,在一次次起跳急转中训练着身体的敏锐和力度。
深秋的温度降了不少,不过沈初和一众毛头小子不怕冷。
跑了一身汗,在七八点昏黄的阳光下仰头给自己灌凉水。
“嘿!”
有人趴在篮球场护网外的横杆上冲他们打招呼。
沈初抹了把下颚的水珠,抬眸看过去。
——他又对上了狼漆黑的瞳。
和沈初打球的都是的食草动物,现下冒出了一只食肉动物似有旁观意向,于是都停下了自己手上的动作。
“找我的。”沈初把空了的矿泉水瓶瓶身一拧,大步出了篮球场。
季泽没说话,只是静静看着沈初捋下肩上衣袖,绕过铁门走到他身边。
如果说一个星期前墙头上的那一眼是直击心脏。
那么刚才篮球场外的第二眼就把季泽脑壳都给打碎了。
沈初裸/露在外的手臂大腿,被汗湿了的眼睫眉梢,甚至划过凸起喉结的那滴水珠,都可以激起他最原始的狼性。
脑子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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