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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大佬,尾巴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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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笑着同他打招呼,“你一人干嘛呢?”
    沈初刚拉起自己的球服擦汗,抬眼见是季泽,松手把衣服放下。
    “去找了朋友,”季泽扬了扬手上的冰棍,“请你们吃冰,走不走?”
    还没等方恒接话,沈初像是懒得再等,率先走开。
    “呃…”方恒看了看沈初离去的背影,有点尴尬,“初哥大概想回教室看书了,他最近特别爱看书。”
    季泽笑容不变:“挺好的,我也想回教室看书。”
    两人一前一后相差近十米远,方恒不知道自己是追上去和沈初走一起,还是留下来和季泽走一起。
    方恒:“……”
    你妈的,为什么总是让他处于这种境地。
    季泽走得不快,缓缓开口:“你们初哥最近怎么了?”
    “啊?!”方恒手上一颤,拍着的篮球咕噜噜滚了老远。
    他追过去捡,愣是一路追到了沈初身边。
    告辞,他对他家初初忠心不二。
    “泽哥,你说什么?”方恒倒退着拍着篮球,“我刚才没听清。”
    季泽咬下冰棍的最后一口,把木签扔进垃圾桶里。狼的脸上带着懒洋洋的笑,像是无事发生一样,把双手插进裤兜里:“没事。”
    -
    有哪些地方不对了。
    季泽回到教室,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沈初额上的汗还没干全,正闷头写着什么。
    季泽瞥了一眼,是数学。
    大兔子上次月考理综成绩突飞猛进,但是数学依旧烂泥扶不上墙。
    就像跟数学绝缘似的,分明提过的定义,说过的思路,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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