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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大佬,尾巴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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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现在开始学好。”
    五三厚重,沈初看了眼课表,抽出那本化学。
    “用了那只钢笔吗?”季泽问道。
    “用了,”沈初翻开第一页,比较认真地写上了自己的名字,“笔头奇怪,用不惯。”
    “练字的钢笔,让你用的确为难了,”季泽笑,“哪天带过来,我写给你看。”
    沈初听后,放下手上的笔,从桌洞把那个深蓝色的盒子拿了出来:“喏。”
    季泽一挑眉梢,接过盒子:“还装得这么严实?”
    沈初实话实说:“因为感觉很贵。”
    季泽唇角微扬,打开盒子取出钢笔,拿过沈初刚写完名字的五三,斟酌片刻。
    “我写什么呢?”季泽问道。
    “随便。”沈初很不在意。
    季泽想了想,在沈初的书上大笔一挥,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钢笔笔头宽扁,行笔之人稍作技巧,便能把笔下字体写得有棱有角,力透纸背。
    “……”
    “我的书你写什么名字?”沈初问。
    “不是你说随便的吗?”季泽有点无辜。
    沈初看着这两个笔力了得的手字,放在封面也算是赏心悦目。
    算了,都行吧。
    “别拿走啊,我再写一个就是。”季泽把书又拿回来,在自己名字旁边又写上“沈初”两个字。
    两人名字并在一起,中间空了两个字的距离。
    季泽手指修长,握着黑的钢笔,更衬得皮肤白皙。
    沈初凑过去,沈初食指,点在季泽的手背:“你有点白。”
    季泽笑了一声,放下钢笔,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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