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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发财在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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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发财在宋朝_分节阅读_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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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有这贪污舞弊的本事的人,也不可能瞧得上插手竞标后得来的那丁点回扣。
    因此,显而易见的是,对方不过在吹嘘罢了。
    钟礼不料自己还没个比儿子年纪都小的小郎君想得妥当,顿时老脸一红,陆辞已善解人意地岔开了话题:“保人的话,我也定好了更合适的人选,钟叔不必担心。”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
    1.应考资格:要么有房产田产,要么在入户籍后住7年以上,才可以在这个地方参加科考。
    (宋朝《贡举条例》规定:非汴梁本地居民,想在汴梁参加科举考试,必须取得汴梁户籍,并居住七年以上,或在汴梁有一定的田产,方可“即许投状”)
    以下三种户籍的人不能参加科考:军籍(终身制),贱籍(注意不是贱民!宋朝没有贱民,只有贱籍),即为娼优皂隶,以及僧道户(还俗了也不可以)
    2.户籍制度
    宋朝户籍制度按居住地区把居民户口划分为“乡村户”(分五等,一到三为上户,四和五为下户)和“坊郭户”(分十等,一等为官户,一到五为上户,六到十为下户),也根据居民有无不动产,把户口划分为“主户”与“客户”。主户需要独立向官府缴税。等级是按家庭财产多寡划分的。
    浮客(流民)们在一个地方居住满一年,即可落户,取得当地户籍,即为最末等的坊郭/乡村客户。(《假装生活在宋朝》和《易中天中华史大宋革新》p87)
    3.“店宅务”:即负责管理官房的官府部门。(《假装生活在宋朝》)
    4.公房招标出售过程如文中所说,不再作详解。(《假装生活在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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