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文化史》)
2.酿柑酒:安定郡王立春日,以横柑酿酒,谓之洞庭春色,色、香、味三绝。苏东坡《洞庭春色》诗赞美此酒。
3.陪酒歌妓之前的注释里提过,再这里再强调一次:“向晚灯烛荧煌,上下相照,浓妆妓女数百,聚于主廊檐面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宋:现代的拂晓时辰》)
这里的歌妓,通常只是卖唱陪酒,并不卖-身,南宋笔记《都城纪胜》说:“其他大酒店,娼妓只伴坐而已。”
4.高级的酒楼,都使用银器,老主顾还可以带回家,下次再带回来。
“大抵都人风俗奢侈,度量稍宽,凡酒店中不问何人,止两人对坐饮酒,亦须用注碗一副、盘盏两副、果菜碟各五片、水菜碗三五只,即银近百两矣。虽一人独饮,碗遂亦用银盂之类,其果子菜蔬,无非精洁”(《宋:现代的拂晓时辰》)
5.关于请客吃饭和喝酒的价格:
《参天台五台山记》里记录了招待雇佣的民夫的花销——十三个人吃饭喝酒,最多一次花了一百五十八文,最少一次九十八文,每人平均才十文左右。(不过这不是在京城里)
在京城,普通人下馆子也不贵。在北宋末期的东京,小饭馆中的“煎鱼、鸭子、炒鸡、兔,煎燠肉,梅汁,血羹,粉羹之类,每份不过十五钱。”“菜蔬精细,谓之‘造齑’,每碗十文。”而到了南宋的临安,就算是像样点的“大酒店”也能“两人入店买五十二钱酒,也用两支银盏,亦有数般菜”——不单给高档酒具用,还有下酒菜赠送呢。甚至在瓦舍中,“壮汉只吃得三十八钱”,要酒足饭饱并不难。
如果想
升官发财在宋朝_分节阅读_1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