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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发财在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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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发财在宋朝_分节阅读_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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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亲,”陆辞盯着明显短了一截的裤腿,神色微妙道:“……这是短衫?”
    陆母理直气壮道:“谁让你太久不曾回来,个头又窜得太快了些?若非如此,尺寸也不至于没能摸准。”
    陆辞表示接受这一解释。
    于是他心平气和地点点头,将其他几件陆续摊开,然而清一色的都是短了一截的裤腿,腰身上也过于宽松了。
    饶是再违心,也无法睁眼说出‘这极合身’的瞎话来。
    连陆母也没声了。
    陆辞诚恳道:“我试一件瞧瞧?”
    “胡闹。”陆母若无其事地将他手里的衣裳抢下,随手就往边上一脸纯良无辜地站着的狄青身上比划,惊喜得眼前一亮,登时乐了:“瞧,这不正好?”
    狄青:“…………”
    陆辞忍笑:“可不是么。”
    作者有话要说:你们的担心多余啦……陆辞不想干的事情,根本没人能勉强他干(太子之所以能坑到他也是因为他并不是真的特别排斥干多些活)。
    关于婚龄之前注释里提过,但可能很多人忘了,就在这里再作补充。并没读过男大不婚会有恶劣影响或者惩罚呀。倒是有不少人批评过太小结婚不好。
    唐初贞观二年,诏书规定男年二十、女年十五必须“婚媾”,而开元年间,唐玄宗又提早至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而宋代的婚嫁年龄,大致与唐朝相仿,仍属早婚。宋代大臣诸书中的建议,略有上下:
    宋仁宗《天圣令》规定婚龄男十五岁,女十三岁;
    宋司马光《书仪》中的婚龄,男十六至三十岁,女十四至二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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