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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发财在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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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发财在宋朝_分节阅读_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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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答复,狄青顿时有些急了,忍不住又重复一遍:“作数的吧?”
    “明知故问。”
    陆辞回过神来,不由失笑,理所当然道:“那么多年下来,我只遇到这么一个合心意的,你当你能轻易逃掉?”
    狄青抿了抿唇,耳根泛红。
    ——心花怒放。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
    1.御史的职能:
    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是拾遗补阙,补救朝政。台谏给舍以言为职,“国家有过阙而补正之”,“有遗事拾而论之”。朝廷政事之施行,举凡“赏罚有所不当,号令有所未正”,皆得直言论列。
    这在宋代的诏令中有明确的规定。端拱元年(988)三月,诏令谏官“极言得失”,“政有不便者咸得上言,事或乖当者悉许陈请”。天禧元年诏书:“其或诏令不允,官曹涉私,措置失宜,刑赏逾制,诛求无节,冤滥未伸,并仰谏官论奏,宪臣弹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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