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
为副宰相的魏杞与蒋芾此时又代表宰相机构,再次在敕书上书衔署名——第七与第八个签名。
宰相机构代表签字后,这份对司马伋的任命敕书又下发到吏部。由于当时吏部尚书与吏部侍郎均阙员,便由“礼部侍郎权吏部尚书周执羔”与“权工部侍郎兼权吏部侍郎”(此处名字辨识不清)签字(第九与第十个签名)。
至此,任命司马伋的敕书走完了全部的政治程序,正式生效,可以送“官告院”制作告身了。——但是,且慢。如果这个时候还有人反对对司马伋的任命,有没有合法的途径阻止司马伋走马上任?有。通过台谏官追缴敕书。
宋朝的告身一般以绫锦书写,盛以锦囊,由官告院制作。《司马伋告身》上面的最后几个签名:“主事杨安泽”“权员外郎李彦颖”“令史田允升”“书令史陈士美”,都是制作这份告身的官告院官吏。文末押印的“主管院”,其实就是官告院。
3.制作时间
《司马伋告身》制作出来的时间为“乾道二年八月三十日”,距中书舍人起草任命状之时,不过两三天。可以看出来,尽管宋政府对一位官员的任命需要走非常繁复的程序,但工作效率看来并不算低,三天下来,便将全部程序走完了。当然,这一判断只针对《司马伋告身》这份样本而言,并非全称判断。
4.共用告身
《吕祖谦告身》是吕祖谦与黄洽共用的任命状,当时两人同在秘书省任职,同时获得升迁。按南宋惯例,对中下层官员的任命,可以若干人共用一份告身。
5.宣麻:(因为没找到御史大夫也需宣麻,就给陆辞跳过了这一步骤)
升官发财在宋朝_分节阅读_76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