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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堂惊掠琵琶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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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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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出来,问孟新堂知不知道这首歌。
    孟新堂摇头:“很熟悉,但我不知道具体的歌名。”
    “《七里香》,是一种很香的花,白色的,很漂亮。”
    说完,沈识檐便有些出神地听着前奏,听着唱起。
    2004年,十九岁的沈识檐第一次听到这首歌,觉得它写得很好。通篇不过爱恋与思念,却是爱到眼中一切都可爱,仿似只用那一个爱情,一颗跳动雀跃的心,便绘了一整个烂漫人间。而整首歌中,其实沈识檐最喜欢的,是那段间奏。
    他忽然拉着孟新堂的胳膊站起来,那支烟还没抽完,他夹着烟取下了眼镜,掀起衣服的下摆蹭了蹭。
    “我第一次听这首歌时,就觉得其中的一段间奏很惊艳,直到现在我都很喜欢。”沈识檐重新戴上眼镜,金色的镜框架在他微红的耳朵上,很动人。他推了推眼镜问:“你知道为什么吗?”
    孟新堂轻笑着摇头,静静地等待着沈识檐来揭晓。
    “因为我觉得那里很适合跳舞,和爱的人。”
    歌曲已经到了第二段副歌部分。
    “可是我没有艺术细胞,从来没跳过舞。”
    “没关系,”沈识檐朝他伸出一只手,做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你只需要借我一只手。”
    风铃声响起,沈识檐领着孟新堂走下台阶,走过铺满秋色的院子,停在晚霞映照的院中央。
    即使孟新堂曾偶然间听过这首歌,也不会对它的间奏有任何印象。所以当提琴声骤然扬起,沈识檐执着他的手转开时,他像是突然天旋地转,好像触目所及的一切光亮,都在那一刹涌到了沈识檐的身上。他甚至可以清晰地看

第三十三章(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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