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需要有我的签字。
这种文件基本上是我跟厉南风人手一份,轮到我时,只需要在后边签上名字便可。
这个文件,在公司,是由专门的审核去审核的。
但我却有习惯要从头开始看,把条约一个个看明白之后,才会去签字。
“这怕不是安齐淮自己定的条约吧,处处向着他们?”
条约的条款和一般的基本相同,只是在利益分布上面这数据分布,令我有些惊异。
安氏涂料居然要和厉氏五五开?
这是我头一回,看到厉氏作为主公司承担了大部分的耗材宣传后,只能分到5成的利益。
我下意识眯起了眼眸,对这条条款反复看了两遍,又翻到了最后的页面上,这是厉南风已经签完字的文件。
在文件最后也有厉南风的签字。
说明厉南风是看过条款的,而且还同意了。
“或许,人家就是因为她是未婚妻,才这样做的吧~”
反复核对之后,我才找了个理由,将自己的心理给安慰好了。
那天看到安齐淮哥哥那嚣张模样,我应该也能料到这件事情。
我继续向下看着接下来的条款,几乎每一条都是不公平的,至少在我眼里按照安氏涂料那种公司,是不配得到拥有这样分成的。
不过,谁让它属于厉氏集团的亲属公司呢。
而且我现在已经离职了,完全不用再浏览下去,直接签个字,撇清自己的关系就ok了。
我是想怎么做,也快速的向后翻着。
无意之间,一条条约入了我的眼。
这条条约的字格外的小,如同
第527章安齐淮的“真面目”(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