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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心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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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琛今年23岁,刚毕业就不得已接手了他爸快要倒闭的破公司,而郑思错出生在一个大家庭,郑氏集团有钱到不行,因为实在找不到方法把郑思错那傻子扔出家门,只能随便找一个愿意接手他的地方。郑思错是个小傻子没错,但他今年已经27岁了。
    付琛回到家以后,第一时间是打开了他家的冰箱,但今天冰箱却塞得满当当的,里面放着几道菜式。付琛有些疑惑,拿出来看了一眼,发现这些菜式的卖相都很好,什么宫保鸡丁、糖醋排骨,都是合他口味的。
    付琛也没有多想,因为自从和郑思错同居了以后家里就请了个保姆,负责郑思错一日三餐的日常饮食。食物应该也是保姆做的,付琛这会正饿得厉害,他摸了摸肚子,把饭菜加热了吃。
    然而今天总感觉哪里怪怪的,他正坐着吃饭呢,郑思错那傻子突然从房间门缝里冒出半个脑袋来偷看他。郑思错是天生自然卷,发色也偏浅,是浅棕色的,衬着他那消瘦白皙的小脸蛋儿,看起来就有点儿营养不良。
    付琛被他盯得有些不太自然,就开口了,“看我干什么?”这还是这么多天以来他第一次主动开口跟郑思错说话。
    郑思错听到他开口了,就像是只受了惊的兔子似的,猛地把门给关上了。但过了几秒钟,他又把房门给打开了,他看起来很小一只,从体型来看完全就不像是27岁的成年人。估计身高可能才刚到1米7左右,“饭,好吃吗?”他的声音很轻,有点儿怯怯的。
    “好吃啊。”付琛如实回答。
    郑思错却笑了,“那就好。”他说,“我,我做的!”他突然有点儿小兴奋,小心翼翼的走到了付琛的旁边,“给你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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