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点事,关店就可以了,这贴封条——最次都是个刑事案件。
一般案件叫民事案件,惨点的赔钱,轻点的口头教育。
一旦上了刑事案件,那就不是赔钱了事的,搞不好要关监狱的。
我心里纳闷,老岳一老实巴交开饭店的,惹谁了?
我走到了老岳的店门口,摸了摸封条,货真价实的啊!
在我摸封条的时候,对面咖啡厅里急急忙忙的走出了三个人。
其中一个,喊住了我:于水老弟。
我看了看喊我的那个人。
那人我认识,叫老毒,大概五十岁,脖子上有个纹身,也在三元里开店,开了一家“电子烟”店。
现在戒烟的人多,电子烟是一不错的代替传统香烟的东西,吸起来方便,同时又没香烟伤害那么大,算是很有市场。
不过,那电子烟很奇怪,老毒自己也抽,他抽的一杆电子烟,像是一根特大的“双汇火腿肠”,在街上抽这个,难免被人围观。
老毒脾气有点炸,被人一围观就觉得不爽,吼那些围观的人:看什么看?吸毒没见过吗?
他就因为这句口头禅,被人喊了老毒。
我跟老毒打了个招呼:老毒,没回家啊?
“没呢!出事了么不是。”老毒指着旁边两个人,跟我介绍,说旁边这两个人,一个叫郑波,一个叫涂礼,都是在三元里开店的。
他们三个再加上一个老岳,那是聚在一起的麻将搭子,搭伙打麻将一打能打一天一夜。
他们听说老岳出事了,都过来了,在咖啡厅里商量对策,想找人去公安局把老岳给捞出来。
我问老毒
第六百零五章尸体长脚(李公子冠名)(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