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好奇,不过我不会多问。”卓文君道。
阿娇看似洒脱,但卓文君觉得,她并没有众人想的那么看得开,只是用这种表象迷惑住了众人。
这样的人,性情总是比普通人更执着。她要做的事,就一定要做到,别人的规劝根本无法扭转。既然如此,知道与不知道,并没有分别。
至少陈阿娇理智尚在,看起来不像是会孤注一掷,玉石俱焚的样子,这就够了。
之后,按照计划,袁宵又印了不少书,然后在长安城里开了一间书铺。
这个东西,在这个时代而言,还是个非常新鲜的东西。因为书写的材料贵重,所以知识在这个时代,还是非常值钱的东西,只有那些有传承的家族,才能够拥有。
皇室的藏书无疑是最多的,这也是能吸引那么多有识之士为朝廷效力的原因之一。此外就是世家大族,他们也因此养了一群为数不少的门客,为自己做事。
至于普通百姓,可能终其一生都没有机会读书识字。
因此,这间特立独行的店铺很快就吸引住了长安百姓,而后如设想中那般,一夜爆红。
主要是这里卖的书太便宜了,明明精美至极,但价钱却只跟其他的日用品相仿,是普通人咬咬牙也买得起的程度。
虽然大多数人祖上三代都不识字,这书买回去也没什么用处,但这种事,就跟超市打折一样,只要价钱令人心动,就算明知道买回去也只会束之高阁,还是忍不住掏钱。
有便宜先占了再说,至于是否用得上,那是以后
要考虑的事。
在这样一种心态的驱使之下,袁宵的生意相当不错。而且有些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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