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琛。
如果让她知道,那个神秘优雅的午夜幽昙王子,除了有个跟他本人反差极大的黑手党少主头衔之外,另一重身份居然是电脑黑客,恐怕会惊得从床上掉下来。
毕竟,黑客什么的,虽然听起来很流弊,但仔细一想想,凡是与电脑打交道的人物,尤其是那些精通网络技术的,必然会长年累月的在电脑面前久坐,深度近视,满面油光,胡子拉碴,不修边幅……似乎就是这类人的标配。
但司徒琛,这个如玉俊秀、风神无双的男人,浑身上下没有一个毛孔能让人把他跟“宅男”或“吊丝”等词汇联系起来。
这样一个人,他应该出现在时装杂志的首页,而不是混在鱼龙混杂的黑市论坛接单挣钱……说出去,简直都没人信。
然而司徒琛确确实实就是接受了季轻轻委托的那个黑客“美杜莎”,还煞有介事的就任务赏金与她讨价还价了一番。
至于为什么要接下这单小生意?
司徒琛自己也不甚清楚。
大概是……季轻轻发悬赏贴的那个头像,莫名的对他胃口吧。
司徒琛看向电脑屏幕,对方扣扣昵称是“一度轻风”,头像跟论坛帖子里的头像一样,是只萌萌哒简笔小天马,线条粗糙简洁,估计是自己画的,虽然廖廖几笔,却勾勒出了小天马的神韵,展着翅膀飞翔,憨态可掬。
在希腊神话中,天马又称为独角兽。
正是这只小天马的头像,让本来只是惯例上上黑客论坛的司徒琛,鬼使神差的接下了这单任务。
那个女孩啊,小时候不爱猫不爱狗,最喜欢的动物,却是这种并不存在的独角兽……
他记
550黑客美杜莎(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