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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爱的法医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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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了一下,突然开口打断了对方接下来的夸夸其谈:“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我不感兴趣,也没有必要复述给我听,我只阐述我的鉴定结果——”
    检方证人站起来发言:“死者死于单刃锐器伤而造成的大出血,凶器就是这把水果刀。”
    律师举起了证物袋,而检方法医陆续发言道:“凶器长10cm,最宽处达3cm,符合死者身上的锐器伤,而从这把刀上也检验出了死者的血液与嫌犯的指纹,对于这个你有什么想说的?”
    这话是在问林厌。
    站的时间有点久,这位大小姐漫不经心靠在了桌上:“律师,出示乙第四号证据。”
    经过法庭允许后,律师打开了电脑,把ppt投在了大屏幕上。
    “这是从死者后腰处发现的淤青——”
    “我反对,这是和本案无关的证据!”律师马上举手发言。
    法官看了他一眼,把目光投回到大屏幕上。
    “反对无效。”
    林厌微微勾起唇角:“二次解剖发现,死者浑身上下只有这一处面积约3cm大小的淤青,众所周知,挫伤是由血管破裂渗出所致,所以血液要流动才会产生淤青。”
    “而人死后,心脏停止跳动,血液不再循环,凝血作用会在短短几分钟内就会发生,自然也产生不了淤青。”
    “这也并不能说明什么,一块淤青而已,并不致命,有可能是反抗过程中撞到或者磕碰到的。”
    对方法医接道。
    林厌打了个响指:“说的没错,接下来出示乙二号证据。”
    屏幕上出现了KTV包厢内部的图片,是案发现场警方拍摄的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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