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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爱的法医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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腥味。
    ——1994年6月18日, 我市一清洁工在汾阳码头正常作业时, 从垃圾桶里翻捡出了一包不明肉块, 经法医学鉴定为人体组织。
    随着视线的往下挪移, 林厌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夏天, 明明天气那么热,40°的高温,骄阳当头, 她站在殡仪馆外,却莫名觉得手脚冰凉。
    那些刑侦人员对她说过的话,又化作了白纸黑字浮现在了眼前。
    ——该组织肉块不完整,缺少头颅、躯干、骨骼等,经过DNA鉴定确认死者为江城市一中高三学生陈初南。
    这三个字深深刺痛了她的眼,林厌右手紧握成了拳,濒临溺水一般撑着桌子剧烈喘息着。
    她似想把这张纸揉烂,碾碎,扔得远远的,可是又不得不一字一句仔细看下去,嚼碎了满腔恨意的同时,眼眶一热,几乎是控制不住地,桌面上落下了水渍。
    她用手捂住了唇,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发出了压抑于喉咙的哭声。
    几个短暂的深呼吸后,她仰起头把眼泪逼回去,指甲陷进肉里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可是身体还在剧烈颤抖着,心如刀绞,窒息感几乎让她喘不过气来。
    时间不多了,她必须赶快把档案放回去,林厌手忙脚乱拉开抽屉,取出口香糖瓶子,倒出几粒,也没数究竟多少,一股脑塞进嘴里,就着桌上早晨的冷水一饮而尽。
    她阖上眼,平复着呼吸,调整好心绪之后继续往后翻,想要看看当时尸检时拍的照片,可是接连翻了几页,空无一物。
    她把档案袋倒了过来,掉出来薄薄几张纸,依旧没有照片。
    这不可能!
    要知道现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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