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温度,她再熟悉不过。
站了片刻,宋榆雁发现自己并没有多出伤口来。脸色一白,一股强烈的不详之感袭来,宋榆雁惊恐地回头。
宽阔的后背已经被四把尖枪洞穿,还有几滴鲜血从枪刃处滑下,滴在地上。那熟悉的身影,让宋榆雁恐惧万分。
“队、队长……”喊出已经四年没有喊过的尊称,宋榆雁接住了周志远倒下的身子。
饱经风霜的脸上充满了皱纹,嘴角不停地流出大股大股的鲜血,周志远眼中的神色愈发黯淡,浑身因为疼痛而颤抖着。
“小、小雁……”他轻声地喊了她一声。
“我在……”宋榆雁眼眶通红,悲痛万分。已经无力回天了,四把尖枪中有一把洞穿了他的心脏,就算自己是空前绝后的绝世大神医也无济于事。
“好好活着,保卫蛮荒。”周志远紧紧地握住她的手,声音越来越小。
“是,队长。”眼泪自眼角话落,滴在自己的手上,冲掉了一些红。一股热流从周志远握住的地方传来,宋榆雁惊讶地看着神色愈发僵硬的他。
“和格这孩子,就劳烦你了……”他轻轻一咳,小声地说道。宋榆雁已经愣在了原地,她感觉自己体内源源不断地涌进了大量内力,在心脏前形成了第二颗的内丹。
宋榆雁颤抖着嘴唇,低头看向周志远,他的脸上挂着满足的微笑。
“保重……”
手上的力道猛地一松,周志远彻底闭上了眼睛。
“看死!”何军见周志远断了气,觉得宋榆雁也没有什么用了,便是径直朝她刺来。宋榆雁头都没有回,握灵凤就是一鞭子,身后就传来何军的惨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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