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那些孩子,很傻很年轻。
会喜欢别人,也是一种能力。
“我其实,也,”韦江澜说得有些别扭,只是不愿拂了秋佐的兴致,“喜欢过澜江。”
秋佐的眼神像一瞬间被点亮,纯净得如同祁连山冰雪融化后的清澈泉水:“真的吗?!”
她的眼神太过炽热直白,韦江澜轻咳一声:“嗯。”
“你看!”秋佐指着客厅摆着的木书柜,“最上面那一栏都是澜江的书,七年来她出的书我都有,幸亏我喜欢她早,好多书已经绝版了!”
韦江澜脸上忽然慢慢地,慢慢地染上一层红霞。
“你等着。”秋佐起身,走到书柜前,伸手打开玻璃门。
她一米六五左右,比韦江澜矮一些,要踮着脚才能够到那一排书。
裙摆下女孩白净纤瘦的小腿和脚踝,她伸手捏着书脊把书抽出来,眼里亮晶晶的,笑着递给韦江澜。
书看上去很旧了,外面的纸页边缘都氧化得发黄,看起来是书的主人小心保存,页脚整齐没有外卷。
“这是她出的第一本书,你看,”秋佐翻开一页,“这是她的亲笔签名。”
韦江澜忽然不知道该以何种姿态来接那本书。
扉页上澜江七年前签的名还肆意张扬地躺在那里,那时候的字和文章都很青涩,韦江澜记得自己为了那次签名,一直练字到半夜。
她自知不是什么伟大的人,不值得太多关注,因此不露面也不互动,多修修文,签名的时候把字练好,这就是她对工作的独特敬畏。
距今实在太久,韦江澜指腹轻轻托着那张纸,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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