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猜。
何清又挑了两件,林维桢笑道:“都不对,那我公布答案了?”
这么幼稚的猜谜游戏何清从六七岁就不玩了,这会儿耐心得不像他本人:“嗯,你说。”
林维桢一弯眼睛:“白大褂最好看。”
何清笑了:“你见过?”
“没,”林维桢说,“但是想过好多次。”
这话说的暧昧,林维桢说完都觉得自己表达的是肖想的意思了。但他想的时候挺单纯的,就是觉得何清太适合做医生了,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配得上白大褂。
人生有很多有魅力的高光时刻,介绍自己的职业,是其中最有魅力的一种。林维桢想过好多次何清会怎么和以前的朋友,或者新认识的人说“我是个医生”。
可能他当年说的“我想做个好医生”这句话林维桢记得太清,跟一笔一划刻在心上一样。
多好啊,林维桢心想,他一点儿都没变。
快五点的时候两个人都收拾好准备出门了。林维桢又捯饬的人模人样的,好像早上那个赖床的是个冒牌货。火锅店和上回戏剧社聚餐的烤鱼餐厅在同一个商圈,骑车十分钟,到地方就能看见,是三层最显眼的门面。
李修远一看见这俩人一起走进来就笑着摇摇头:“我不用吃火锅了。”
林维桢给何清拉了下凳子,然后坐在他和李修远中间,问了句“怎么了”。
李修远看了看何清,对方慢条斯理地倒了两杯水,在林维桢面前放了一杯。
“狗粮,”李修远说,“新鲜的,太好吃。”
作者有话要说:
林:人生就是不停地倒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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