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自己,”李忆南道:“杨稚,我们该结束了。”
“你再说一遍。”杨稚坐了起来,拧眉反问。
“我说我们该结束了,”李忆南坦荡荡的,“我……来晚了,看到他抱你出来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没什么资格去爱你了,因为我连救你都会迟到。”
杨稚沉默了,这不是李忆南的问题,他当下该说的话是劝慰,可是他没出声,他出神了。
“杨稚,你爱我吗?”李忆南突然问他,这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他不怀疑这一点,在这次的事件到来之前,他看到那个为他发疯的沈厌,他看到他望着杨稚的时候满眼的热爱,他开始动摇了,他没见过有人的眼神能把爱都溢出来。
至少杨稚看他是没有的。
他不敢想杨稚和沈厌在一起时的眼神。
“我喜欢你的……”
“那是好感,”李忆南截断他的话,笑了一声:“你分得清什么是好感和爱吗?”
喜欢和爱有两个区别,喜欢的可以有很多人,我们常说我喜欢这个,我喜欢那个,但是有谁会经常把爱挂在嘴边吗?没有,那是奢侈的东西。
果然,一个人爱不爱另一个,眼睛,真的说不了假话。
杨稚和他在一起有短暂的快乐,可那是相较而言,他和沈厌在一起时呢?他可以拍拍胸脯的告诉自己,那才是最快乐最自我的一段恋情,之所以觉得沈厌不能原谅了,是因为曾经好过,他爱过这个人,这个人给过他无限的欢喜,任何事情都是对比出来的,杨稚看李忆南时的眼神是当初和沈厌在一起时他看他的十分之一。
“李忆南……”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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