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起,也想抚去他眉间忧虑,可我独独不会,希望他属于我。这种叫喜欢吗?我不知道。时至今日我仍然无从得知这种莫须有的,不晓得从何定义的情感。
我和陈医生说:我不想拥有,因为有拥有就会失去;只要从来不属于自己,那谈何去留。
今天我干了一件大事。
我给他献花了,并不是烂大街的向日葵,我送他一大束玫瑰。当下我还能听见那些周围的学长姐们谈论着,玫瑰不是送情人的吗,我感到羞赧,刚想抽回递出去的花束,他却先行我一步拿走了。花在他怀里,朝着他浑身上下最有生机的地方绽放着mdash;mdash;他的左心房。
他低声对我说:谢谢。rdquo;
他说他很喜欢。
我颤抖着声音,祝福他前程高朗,风雨兼程也终得彼岸;他笑着对我说,也祝我以后余生平安喜乐。我想他是记得我的,那日在课间空无一人的走廊里潸然流涕的丢人学弟;记得他所说过的那一句,长此以往平安喜乐;记得我叫宋以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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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淮合上书皮扉页都早已泛黄了的日记,望着窗外层叠山峦的后方日落下的最后一抹余晖,一时之间有些出神。
他不自觉地弯起无名指,用拇指摩挲着指节根部冰凉的圆环,那是他们的婚戒,他还记得和宋以乐求婚的那一天,他们像往日一般睡在彼此身旁,闻着宋以乐此起彼伏平稳的呼吸声,沈云淮从抽屉里拿出了那蓄谋已久的婚戒。
他很轻很轻地挚起宋以乐的手,把戒指缓缓地推到了无名指根部。没有多余缀饰的银环在头溜进来的月光照耀下栩栩生辉,光芒在上头溜了圈儿,最终隐进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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