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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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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焰火 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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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的“大人”确实是世界上最奇怪的生物。
    明明是自己家的孩子,却要因为不亲热别人家的孩子而被打得彻夜高烧。直到把人打伤了、病了,又心疼得不行。结果心疼也好像只是一秒钟的事。下一次,依旧是同样的轮回。连一贯心疼他的母亲,次数多了,私下里也反反复复教育他,说他“不会做人”、“过分自我”、“太不圆滑”。
    然而。
    那时他其实已被“训”得,几乎对聂向晚形成一种应激反应了。心想不会做人所以呢?太不圆滑所以呢?他不信这个邪。
    他于是偏要叛逆。
    偏要把不会做人这件事贯彻到底。
    就是要往远了走,不呆在唐家的“大本营”。
    你说东我往西,你要我读军校,我去学金融,你要我做个乖乖听话的孝子,继承衣钵的话事人,我偏要干你最不理解最不喜欢的那一行,跑去打游戏。
    尤其是在上大学那几年。
    彻底“逃离”上海,离开他爸的管制,他简直算是张扬到底,招摇过市。
    除了因为对聂向晚的心理阴影仍在、所以对女人敬而远之外,什么逃课、早退,什么爬墙,通宵上网,那全是他干遍了的事。当然,脑子聪明的人,要混个课业及格倒从不是问题。
    只可怜方圆,被他带着挂了好几科,每每垂头丧气过来管他借笔记用去准备补考——结果一打开,竟然全是他写的竞技场技能手法。
    闹了个啼笑皆非。
    荒唐如他,那几年头发染过红橙黄绿青蓝紫,买的鞋几万块一双,穿过一次就扔进衣帽间角落——那里头还有数不清的未拆封的名牌,大多是他妈送来,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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