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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律政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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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作为。梁苏正感叹同样一件事换种心态就能柳暗花明,没想到灵光一闪,居然想出何来案的另一个解决办法。
    既然法官水平层次不齐,又难免遇到没责任心的,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敷衍过去,那么可以将希望投向此案有关的被告和第三人——百货公司及电热毯生产厂家。可以说法官作为案件的审判者必须保持中立,但对方当事人以及可能被判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态度就不一样了,他们很可能为了自己的名誉和经济利益与何来争个你死我活,特别是在这两方面也雇请了律师的前提下。
    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没等到梁苏把起诉证据规整出来,何来又跟她通了电话,说找到媒体朋友,可以利用新闻媒介散播压力。梁苏想都没想就应允了。她还说既然决定利用新闻媒体造势,就应当越热烈越好。何来表示他一定会尽可能多露面,不光在重庆市的各大报纸上接受采访,争取把事情闹到成都,博得整个四川省乃至大西南新闻界的关注。
    梁苏腹诽何来的贪婪和愚蠢会成为他脖子上致死的最后那道绞索,嘴里却一再催何来赶紧把律师费汇到所里去。或许是对案件结果过于乐观,没到两星期梁苏就接到所里电话,说已经收到了何来的律师费并开具发票。既然钱已经落袋为安,梁苏决定用最快速度启动诉讼程序。
    期末考试梁苏整个状态都是心不在焉的,等考试结束,她迅速按何来的意思像百货商店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并把所有证据一股脑儿交了上去。其实路教授之前教导过她,在对手强大,案情重大复杂的情况下必要时候可以尝试着搞证据偷袭。这是法学实务上一个灰色地带,对迟交证据的行为并没有明文应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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