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怎么就没人管呢?谁来管呢,说来说去都是家务事。
别说是领了结婚证的夫妻了,就算是已经离了婚的,或是男女朋友关系,或是已经分了手的,或是一方要分手另一半死后不同意的,总之不知道是不是我国特色,不管当事女方怎么想的实情到底怎么样,好像只要一男一女之间,发生点什么矛盾摩擦或是肢体冲突之类的,全都能套在男女感情纠纷rdquo;上面,这简直就是个万金油,太好用了,哪怕是把人给锤死了呢,只要有男女感情纠纷rdquo;这个基调在,似乎都变成了可以协调的家务事,可以私了的小事情,女方不仅仅莫名其妙送了命,死后说不得还要造福无数人被泼一盆又一盆的脏水。
当然了,这种情况是基于受害者是女性而言,要是受害者的性别颠倒个个儿,那情况往往就是另一个样子了,如果把相似案例放在一起比对着看的话,呵呵,那才叫大开眼界呢!
何况这个世界连个《反家暴法》都没有,连做个面子工程都没有依据,家暴犯们可不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方凌只觉得自己的肩膀处一片湿热,想想这孩子从小到大受的委屈惊吓,心里很是不忍,又替原主母子俩感到难过,不由自主地就开始道歉,对不起,阳阳,都是妈妈当年看错了人,没给你找个好爸爸。rdquo;
原主短暂的三十多年生命中,要说最后悔的事情无疑就是嫁给了姜波陷入了姜家这一摊烂泥中无法挣脱,自觉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儿子姜旭阳了,虽然孩子长大之后早早懂得体谅她这个母亲的不易,不再问一些为什么爸爸和别人不一样,为什么爸爸要发火,是不是不喜欢我?rdquo;之类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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