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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流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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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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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里蹭了蹭,才放下书包掏出作业本自觉去休息室写作业。
    接李安放学的助理体贴的替他关好门,宋延又继续看起手头的案子。
    这次的案件是一起强奸案,当事人是他女儿好朋友的妈妈。当时事发后他第一时间让对方去医院检查并拿到证据,之后想要立案起诉加害者很容易,毕竟精液、伤害报告之类的都有法律效力。只是目前当事人虽然去做了检查,但还有些犹豫。这种事发生对女性有很坏的影响,比如网络上盛传的“受害者有罪论”——被侵犯一定是你不检点,谁让你晚上出门,谁让你穿着暴露,谁让你去酒吧夜店之类。
    这逻辑也是蛮神奇的…宋延表示感慨,且不论这自欺欺人、厚颜无耻的强盗逻辑。就说强奸行为有很大部分发生于熟人之间,一般使男性起意的是女方的好控制程度。换句话说,他们大多侵犯的不是穿着暴露的、也不是看起来就不是良家妇女的,而是看起来胆小懦弱的。
    因此这位单身妈妈现在担忧于这事曝光了会对她未来造成的后果,她的婚姻因为第三者介入而告终,什么都没拿到就带着女儿被扫地出门。性格弱势虽因为最近的独立生活稍稍改变,但一遇到重大问题还是惯用以前的思维。不过在宋延平日里的熏陶下,事发时第一反应是求助他而不是隐瞒这点也算很不错了。
    实际上宋延也并不打算多劝说这位当事人,走法律程序也不过是令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但的确有曝光的可能、在当前舆论环境下对她有压力。他完全没必要劝说当事人为了所谓的正义与原则,让自己陷入难办的境地。且要惩罚人并不只有走法律途径,只是他身为律师是绝不可能去撮使这种事。而当事人也并

拐卖(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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