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就想笑,连无聊的应酬都变得有意思。
他会有兴趣逐一尝试桌上的菜,说不定能遇到特别好吃的,离开的时候可以打包一份带回去讨她高兴。
他喜欢晚归的时候,她等在门边,明明自娱自乐了一整晚,却装模作样地噘嘴抱怨,说是为了等他回来才熬到十二点。
出差前,阮夏总会撒娇抱着他的胳膊不让他走。可有一次他出门时她要哭不哭地扁着嘴说舍不得他离开,待他折回来拿充电器,却看到她兴高采烈地边在沙发上跳边给江以萝打电话说啰嗦的老头子终于走了,快点约上另两个朋友晚上出去玩通宵。挂上电话后,她回过头看到他,瞬间傻掉的表情特别可爱,接连乖巧了好几天。
其实他根本不介意被她哄,反而希望能一直被哄下去,却一次次被分手。
与其时刻担心她下一秒会不会走,倒不如随便找个安静话少的,生活没有乐趣总比患得患失、备受煎熬、大悲大喜好。
可是阮夏一进来,傅岳终于知道只要她还在,他就不可能跟别人凑合。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回来找他,或许是来笑他的,因为失恋陪客户喝酒喝到胃出血,连他自己也觉得挺可笑的。
傅岳本想幼稚一下,拿张小姐气一气她,可不知道为什么,张小姐明明算得上清秀,这一刻,却被她活生生地衬成了鱼眼珠。
阮夏的脖子非常美,纤长白皙,是标标准准的天鹅颈,哪怕穿最普通的衬衣牛仔裤,也比盛装打扮的张小姐优雅高贵。
傅岳知道自己不该看她,该叫她明白他也是有脾气的,可却没出息地舍不得移开眼,看到她盛气凌人地胡闹,他居然没第一时间替无辜的张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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