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处发泄。
不过,我不得不承认,我即使是在观察胖子和Akon的时候,余光也还是没有离开过Mise的,穿着黑色T恤的他,身影在光影交错下变得迷迷蒙蒙若隐若现,最要命的是他拿立麦的姿势是我最喜欢的那种,他的头发短得很精致,从我这个侧面看可以看到他带着火红色面具的侧脸,他认真的眼神看着观众,他优雅的吐字方式和好听的清亮声音
我原以为Mise只适合唱抒情摇滚,没想到他唱起时兴的朋克摇滚竟然也是那么到位。一首加拿大著名朋克乐队Sum41的《overmyhead》被他唱得霸气十足,声音的张度发挥到极致,加上完美的乐队组合,这整首歌愣是把现场的人们唱的热血沸腾,纷纷举起双手在迷蒙的灯光里配合着舞台上的乐动,场面,壮观至极。
让我感到吃惊的是,舞台最前面端端正正摆着一排座位,坐着一些类似于领导或者是相关单位负责人的中年大叔,他们原本是端坐于前排言笑晏晏像看茶话会一样看着这个演出的,但Mise的声音魅力和带动现场一起High的能力在这一刻发挥到了极致,所以连带着这一排的特殊人物也纷纷站起来,用合群的挥手代替了中规中矩的鼓掌。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一荣俱荣的自豪感。
看着Mise在台上这样热情的挥洒自我,我很为他高兴。
不过,一首歌这样唱,可以。
但首首歌那样费劲的,声嘶力竭的去唱,有问题。
一个小时过去了,Mise一点累的迹象都没有,尽管我看到他脸上晶莹的汗珠,他仍旧像个大男孩一样在舞台上随着节奏尽情地跳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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