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委托者明确的表示了不再回来,莲花决定,这个世界要造作起来。
做完草率的决定后,她再次认认真真的研究起识海里的金手指。
读书是不可能读书的,这辈子都不可能读书,莲花头晕眼花的想,应该找个冤大头弄点来花花,她可不想去捡垃圾,她环绕了一下四周,锁定了一个目标mdash;mdash;校霸王子杰。
王子杰为人霸道,在学校里横行无阻,甚至有传闻说校长见了他都要礼让三分,同学们在私底下猜测他要么是高官的儿子,要么是黑社会老大的儿子,总之家里权势肯定很大。
王子杰每天午休都会去打篮球,运动过后消化得快,下午第二节课后会点外卖,所以每天下午教室总是充满食物的香气,简直是勾/引莲花去打劫他呀。
按照委托者对于王子杰的相关记忆来看,莲花觉得王子杰这个校霸太流于表面了,只是在全校都穿校服的情况下,把自己搞得跟个杀马特一样,衣服穿得比较与众不同,绷着脸不爱笑看起来很凶,说话的时候语气比较冲,偶尔口花花调戏一下女生,除了这些外,貌似从来没做过什么很过分的事。
班里的所有学生都在排挤委托者,但是王子杰对于委托者的态度,跟他对其他同学没什么两样,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在他眼里,全校的同学都是萝卜白菜之类的,不过就冲着他没对委托者露出任何嫌弃的目光,莲花觉得他还是一个好人,肯定会可怜可怜她日行一善的。
找好目标,选定好金手指,好不容挨到下课铃响,莲花将椅子稍微往校霸的方向挪了挪,既然是校霸,座位肯定也是游离于众人之外的,所以王子杰的位置比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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