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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翻滚吧,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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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否则灵兽都是一方天地的宠儿,是拥有大造化的存在,是主角开挂的不二选择。而对于滚滚来说,白狼王勉强能算是它的同类rdquo;,是以抓下留情,将它推荐给主人当个跑腿打杂的小弟。
    温止当然不会忤了团子的好意,她随意从不知道那个角落里抽出根长长的藤蔓,在白狼王的脖子上打了个结,拉着它往自家走去。可怜白狼王高高在上一世英名,就这样悲惨的沦为阶下囚,还一点儿报仇雪恨的想法都不敢升起mdash;mdash;毕竟有滚滚在一旁虎视眈眈呢,它到现在都浑身僵硬着,勉强被小姑娘拉着走。
    部落的人看着她的动作并没有阻止。狼王是滚滚的猎物,而滚滚是止带回来的伙伴。甚至严格说来,今天滚滚干掉的所有野狼,都是属于止的战利品。战士们看了看走远的一人一熊一狼,又转头看祭司大人,指着满地的狼尸小声询问:这些怎么办?rdquo;
    祭司大人也很迷茫。他本来觉得止是个有天分的孩子,准备教她与天神沟通,可是现在看来,止简直就是天神的化身。他无奈的摆摆手,让战士们将狼拖到一个角落摆好:明天天亮了问问止,她说如何处置就如何处置吧。rdquo;
    他这话就算落实了今夜所有的收获都归止所有,部落的人也没什么异议。毕竟他们没出一分力不说,止还为他们解决了威胁生存的一大祸患,无论是出于何种理由,都不能贪了她的财产。
    温止睡了个觉醒来就发现自己变成了部落里第一大富豪,两三百具狼尸,代表的是多少毛皮和食物!她还真没想过族长会大方到这种程度,连例行的纳贡都没要她奉上。她颇不好意思:今年大家的冬粮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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