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筷子,却有点吃不下了。
太子每年都要去封邑一趟,一是为了将楚王的赏赐送到边将手里,二也是巩固人心。以前殷遇戈很少在郢都,每年在封邑会住超过半年,今年成家以后就不可能那么久了。
从郢都出发,到封邑停留半个月左右,那时刚好赶上三月渭之会,会等参加完后再回返郢都。
既然这样的话,殿下可要挑一下随行的美人?rdquo;明稷一手拿着筷子,另一手掰着指头数:姜婉身子还行,长途奔波也可,岑家三姐妹也可以,姜十一太小了,臣妾是不大建议hellip;hellip;至于姗宝林嘛hellip;hellip;她身子估计撑不住。rdquo;
殷遇戈似笑非笑,看着她眼里露出一点点的不快,大有她敢说谁就弄死谁的意思:那依太子妃瞧,谁合适呢?rdquo;
明稷放下筷子:要是依臣妾嘛,当然是hellip;hellip;rdquo;她挪到太子身边,扒着扶手笑:当然是臣妾自己最合适了!rdquo;
太子伸手掐了掐她的脸,像在鼓励什么识趣的小动物:单一个识趣还算不差。rdquo;
去,直接说她狗腿不就好了!
明稷笑着拍开他的手,心思却不知道飘忽到了何处。
作者有话要说: 被昨天的评论区笑s~你们也太可爱了叭,
话说这样欺负太子,他会哭的
第41章
正月初八大清早, 太子和太子妃起驾回东宫, 銮驾刚进东宫的门,后脚太子妃吩咐人换了顶轻快的轿子,又出门了,她要回娘家一趟。
明稷回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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