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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软饭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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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饭hellip;hellip;
    而新媳妇原小铃呢,则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手里拿着本书,在那儿看呢,还看得有模有样的hellip;hellip;这两口子的表现,倒像是原小铃是知青,宋城是村里的一样。
    李达闻着锅里渐渐跑出来的肉香气,心里怪叫一声。
    真是邪了门了!
    宋城这个娇气的家伙,真跟那个故事里说的那样,三年不叫,一鸣惊人。
    就比方说今天下了工,他们进山打兔子那回事吧!
    宋城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就在山路上东瞅瞅,西望望,手里拿着块尖石头,他还没反应过来呢,宋城就把石头砸出去了,这一石头就砸中了一只兔子,好家伙,这准头真够厉害的啊!
    要是从前就露这么一手,还怕没肉吃?
    就不知道为啥宋城从前宁愿去啃对象,啃对象家,也不乐意亲自动手?
    李达想不明白,只能把这个归结为作家的怪毛病。
    而这个娶回家当媳妇,跟处对象的待遇差别这么大的吗?
    看看这原小铃,一顿晚饭,连手都没打湿一下的!
    李达肚子里乱嘀咕着,但他好歹明智地没说出来。
    毕竟么,他不过就是一个哥们,人家才是两口子!
    宋城从锅里夹出一小块肉,吹了吹,拿在手上,尝了下咸淡,点了点头。
    嗯,差不多了!rdquo;
    宋城挑了几块好啃肉嫩的,盛在一个碗里,又加了点肉汤,把之前原母送来的玉米面饼子,给掰开了泡在里头,就端过去给原小铃。
    小铃,开饭了。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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