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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软饭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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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边老伴听得直乐,就知道你这糟老头那点小心思!rdquo;
    这一趟老头住个院,花了八万多,能给报销六万,还得了个十万的大红包,合着没亏钱还挣了,怨不得这老头都膨胀了呢!
    被惦记着的小伙儿宋城并没有拿到红包,这会儿坐上了车,一路开到近郊的一个小别墅里。
    原主身为白富美,京城的房产不少。
    常住的是位于中心区的一套大平层,还有四环里的一座洋房。
    原主常住的地方,自然是按按照原主的喜好来的,各种私人用品和收藏。
    原歌虽然继承了原主的记忆肉身和财产,但自觉跟原身还是两个人的。
    反正房产也多,她就挑了两处原主不怎么住的地方,重新做了软装。
    这一处靠近山区,旁边难得的还有条小河流过,空气好,又安静,倒是很适合养病。
    原歌端着一个托盘从厨房里走出来。
    她穿了件短T外加灯笼裤,更显得腰细腿长,身材婀娜。
    原主云容的长相是清秀型,着装也多半是中规中矩的职场精英装。
    但原歌接管了这具身体以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打扮的风格不同了,帅气硬朗里多了几分妩媚,还是宋城熟悉的老大风。
    来,喝点鸡汤。rdquo;
    两个人都刚从医院里出来没多久,还真的都得注重养生hellip;hellip;
    让原歌洗手作羹汤hellip;hellip;那是不可能的。
    倒不是原歌不乐意做,而是她比宋城还没天份。
    喝她炖出来的人参鸡汤,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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