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的血液,不管是同族的还是人类的,都是有杂质的,这也是为什么,一般越年长的血族实力越强,这种排除毒素的方式,本来就是精纯力量的过程。
之前的几百年,他一直试图找到解决他这毛病的方法,结果一无所获,反而被其他血族知道了他无法排毒的毛病,所以他才躲到了人类聚集的地方,使用力量,做了城主。虽然说,这是对自己能力自信的表现,但这又何尝不是放弃自己的一种表现呢?他从来不掩饰自己偏好少女的喜好,也不掩饰自己杀死城中少女的罪行,偏偏愚昧的百姓对他感恩戴德,赶着往他这里送女孩,自欺欺人,假装自己过得很好。啊,说不定是因为,女儿不值钱吧。
他时常在想,会不会突然就出现一个教堂的人,来把他给杀了,有时候又在想,他说不定会死在同族的后辈手上,毕竟,空有亲王的头衔,实力却停滞不前,很容易被有野心的血族杀死啊。
无论是在人类世界,还是在血族世界,都是强者为尊。
好了,你也挑一套礼服吧,时间差不多了。rdquo;阿诺德戴上白色的手套,拉住苏珊的手臂,来到隔壁的房间。打开灯,苏珊才发现,房间里挂着满满的礼服,各个时代的流行款式,各种尺寸,各种颜色,感觉就像来到了原世界的名牌服装店。
那就这套吧。rdquo;苏珊随意地指了一条繁复的宫廷礼服,你帮我换上吧。rdquo;
我的能力可不是那么用的。rdquo;虽然是这么说,但是阿诺德还是动用能力,把衣服帮她穿上,还顺便调整了一下尺寸,让礼服更加合身。
犀牛皮绳在背后交叉,白皙的后背若隐若现,让人有一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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