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守护的人啊……郑峰眼里闪过一丝追忆,视线看向了电视机上的一个相框,相片里面有着两个长相有三分相像的人,一男一女站在沙滩上在阳光照射下,笑的很开心。
盯着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孩看了一会儿,郑峰总感觉那一双眼睛自己曾经在那里看见过,可是一时间也没有想起来,索性不想了。
视线重新落回林子华身上,郑峰斟酌了片刻,缓缓说道:“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欢迎加入守卫者。”
起身和郑峰伸出来的手握了一下,林子华脸上的神情显得轻松了不少,做出这一个决定,还是需要鼓起很大的勇气,毕竟一不小心,可能就会身首异处。
“你那个小女朋友呢?”重新坐回沙发上,郑峰笑呵呵的问道:“都这个点了你还不去接她,是不是吵架了?”
通过云瞳的安排,郑峰自然是知道李萌熙的存在的,他看到现在都快十一点了,林子华这小子还不去接人家,不由开口调侃了一句。
闻言林子华脸微微一红,笑着说道:“峰哥你别打趣我了,那不是我的女朋友。”
“是吗?”
郑峰耸了耸肩,反问了一句。
没有理会不着调的郑峰,林子华走进卧室拿了一件外套后,看向了郑峰:“峰哥,我现在去接小熙,你要和我一起去吗?”
摇了摇头,郑峰站了起来:“我就不去当电灯泡了,你们先去云瞳那里吧,马上中午了,我还要去接瑶瑶呢。”
瑶瑶是然姐的女儿,现在住在她姥姥家里,既然现在郑峰说要去接瑶瑶了,莫非……
想到这里,林子华对着郑峰挑了挑眉头,一脸八卦之色:“
第二十一章 员工合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