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另一个浮在天空里,无时不俯视着我自己的局外人。这个局外人对我说:等着看戏吧,精彩的剧情就要上演,这场好戏的女“猪脚”就是你这个名叫黎妮,人人都叫你“粒粒”的苦命女子。
直到9月的某一个黄昏,我接到了李浩打来的电话。
李浩在电话里开门见山地告诉我,被我在网上“举报”的那位大学校长,想约我共进晚餐,好好谈一谈。
我很吃惊,一是李浩怎么会掺合到这件事情中来,二是校长竟然要跟我谈一谈,他想跟我谈什么?事情都这样了,还有什么好谈的。
我本能地说:“不!”
李浩温和地劝我赴约,他说,为什么不呢?有些事情还是说开了比较好。他说那位校长是他多年的好友,人其实并不坏。
我仍然说不,我说,我不知道谈什么。我嘴硬,说剽窃论文是事实,一个人因为犯了错误而付出代价理所当然。
后来我想,我竟然傻到没有问李浩为什么就找到了我?为什么就能确认这场网络炒作是我发起的?我在“天涯”发帖的时候,当然用的是网名,而我的天涯网名,除了我自己,我相信没有一个人知道的。
我一个劲地说:“不,不!”
李浩的语气里透出一丝严厉,他在电话里强调,我是他引荐到报纸去的,现在虽然报社没人谈论这件事情,事实上报社高层已经认定这是一起新闻事件,所幸最后起决定作用的是网络,本报并未牵扯到这一事件之中。他还说,虽然我在网上发贴用的是网名,但我是用报社的办公电脑把校长剽窃的贴子发到网上去的,只要查一查最初发贴的ip地址,就能确证贴子是从报社出去的,报
033 假作真时真亦假(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