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杂事,并提前做好饭菜,伺候研墨后,才偷空溜出去搬工,吃饭的时候再赶回来热饭菜。
沈之玉通常看书复习入了迷,偶尔就是发现她不在,她也推脱说出去溜了一会儿或者去买个东西糊弄过去,一时也没有怀疑。
而大部分凌柒搬运的时候,江逸都会在,然后带着歇工后的她全城找好吃的。
他还真不愧是食界老饕,什么旮旯的美食店都能被他找着。
然后往往她吃着东西,他喝着酒,侃一通天南海北。
凌柒对这个时空知之甚少,而江逸走南闯北,就是一副活地图。
听着他从各地的风俗人情到一路上的各种奇遇,凌柒吃得津津有味。为了不辜负美食,她甚至渐渐习惯了切换人类的消化系统。
从沈之玉的饭局回来后的第二天,江逸又带着她去到城南一家饺子馆吃午饭。
这家店的汤是由大骨、鲫鱼、鸡一起熬煮的。把鱼骨都熬化了,所以这汤才这么浓香鲜白。rdquo;江逸一边解说,一边用勺子舀起汤送进嘴里,姿势非常优雅,那汤汁一点都没有沾到胡须上。
凌柒端起碗来咕噜咕噜地喝了两口,觉得很爽快。来到这里又做奴仆又搬货,可不指望她有什么淑女的风范了,原身的娇小姐劲儿彻底消失殆尽。
你这样喝汤太麻烦了!看你那么粗狂,就该端起碗来大口喝汤大口吃肉大口饮酒,所以你留着胡子是为了啥?rdquo;经过相处,凌柒已经和他颇为相熟了,心里想到啥就直接问了出来。
江逸没所谓地拨了拨碗里的饺子,说道:爱留就留,爷很自在!rdquo;
凌柒笑道:你要是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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