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
两人亦步亦趋的走向中心广场,宽洲环顾着四周的景色,三年多没回来,很多地方都变了,只有这个地方依旧如故,耳边回荡着悦耳的歌声,宽洲转头,果然在中心广场的角落处围了一小群人,中间坐着一个长发的流浪歌手,弹着吉他,闭眼吟唱。
宽洲心下一喜,拉着还未注意到那边的风潇潇温热的右手,直接朝着那边走去,风潇潇也什么都没问,好奇的跟着宽洲一起走。
越走近风潇潇也越发能听清前方的音乐声,偌大热闹的中心广场有一方安静的小天地,流浪狗手坐在角落,面前站了三三两两的行人,被他的歌声所吸引而驻足,闭着眼聆听者优美的音乐,时不时跟着节拍点点头,拍拍手。
宽洲拉着风潇潇站定,能从她的眼睛里看到欣赏,宽洲松了一口气,果然对于她的喜爱他猜的一点错都没有。
不过一般的千金小姐或者是大少爷似乎都不喜欢这样的表演方式,会认为这种人是低贱的,天生的优越家庭条件让她们忘乎所以,总是觉得坐在殿堂里听着音乐家的演奏才是他们应该做的事情,宽洲并不否认音乐家的优秀的,但他也不否认这些流浪歌手一样优秀。
一曲唱毕,流浪歌手睁开了眼,正好就看到了风潇潇和宽洲,俊男美女的组合总是能一下抓住别人的眼球,加之两个人的眼睛里都是对音乐的欣赏,流浪歌手取下吉他抱着走到宽洲面前,在宽洲不解的神色下将吉他背带挂在了宽洲的肩膀。
流浪歌手没有说话而是示意宽洲看了一眼风潇潇,让出一条道,绅士的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宽洲恍然大悟,礼貌的回了一个弯腰,抱着吉他走向了角落,站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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