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这家,一是因为这家饭店开的大,大伙认为他家有钱,要是干成了,大伙就发财了。
其实选择这家饭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老板鄙吝。平日里大伙想从他们家讨点残羹剩饭什么的,不是被臭骂临头,就是被打的鼻青脸肿的。
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次,他们店里有一桌人没吃几口就因为有事离开了。
要知道,我们这帮人一到饭点的工作就是在各大饭馆的门口盯梢,发现有那家饭馆里人不吃了,就会寻找机会进去抢点吃的出来,然后分给大伙一起吃。
那桌上可是有一盘整鸭子没有动一下的,于是一个小伙伴冲了进去,结果还没等出来,就被老板给抓住了。
当时就把那位小伙伴给打的手脚骨折,并且还当着他的面把那只整鸭给喂了狗。
那天晚上大伙准备了箩筐,竹竿潜伏在饭店老板家门口,等着他回家,准备抢他身上的钱财。
一切都按计划进行着,老板被箩筐罩着被打的在地上死命的挣扎,发出了杀猪般的声音,惊动了他的家人。
因为我是望风的,见他们家的大门打开,于是就大喊了“快跑,来人了。”谁知这一喊就坏事了。别人都跑了,我就被抓住了。
结果怎么样,你们可以想象吧!!为了一只没有被拿走的剩菜都能打断别人的手脚,何况是抢他钱财,揍的他满地找牙的人。
我被打昏死过去之后,再醒来的时候人就躺在了一间破草房子里。一位老爷爷正在为我伤口上草药。
后来我才知道,这位老爷爷捡柴火回家,途径镇子外四五里地的乱葬岗发现的我。当时以为我已经死了,不忍心我暴尸在外
第一百七十四章 报恩(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