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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丹伦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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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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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过,巨龙是一种很有用的生物。”狄宁说,“它们的每一部分都有利用价值。”
    “是的。”萨尔表示同意。
    “但你们仍然不打算这么做。”
    “是的。”萨尔温和的说。
    旁听的艾伯特抬起头,看向一旁的庞然大物。
    他们正站在黑龙的躯体旁边,尚未冷却的鲜血顺着山谷向下方流淌。等到巨龙的余威散去,方圆十里的肉食动物都会在血腥味的刺激下蜂拥而至。
    但真正的狩猎者却痛快的放弃了首先享用的权力。霜狼氏族不打算将他们的猎物分割成一块块然后抬回营地。他们只是轮流的拿走了一些能够证明猎物身份的战利品,比如鳞片,爪子,角和骨头,然后打扫战场,带着武器和死伤者井然有序的返回了营地。没有人带走肉或者更多的东西,尽管很多人对此表露出了不舍。
    狄宁不理解这一点。他见过很多次猎龙,没有哪一次不是胜利者欣喜若狂的将猎物分割一空的。鳞片和皮革用来制作护甲,筋骨打造武器,血液被用于制作魔法物品,肉也是可以被食用的。几乎没有哪一部分会被剩下,就连被视为废料的内脏也可以作为宠物饲料高价出售――猎人们相信这种饲料能够让自己的野兽伙伴变得比野生的同类更具备威慑力,尽管并没有切实的证据证明这一点。
    有一种说法从来没有被拿到明面上来过,但几乎所有人都默认了杀死一条龙几乎和找到宝藏等同――一旦成功就会获得千百倍的利润,前期的投入基本不值一提。
    而现在霜狼兽人们就这么放过了他们的猎物。尽管因为没有市场而无法炒作交易,这些材料只剩下了本身的价值。但

第四十三章 价值(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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