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瓶荷兰汽水,自己倒了杯酒小酌着。
“你爹我小时候,觉得这是天下最好吃的。”
陆沅君尝了一口,觉得不过尔尔。
陆司令笑笑也不说话,自己一个人吃了大半,剩下的打包带了回去。还叫了不少,送到了码头上,给曾经一起扛大包的人开荤。
“老子请你们吃白切鸡!”
过往的路人以为陆司令嚣张跋扈,然而并非如此,他没发迹的时候就这样讲话,发迹之后也一如当初。
升官发财换老婆,这是华夏男人的通病。可陆司令到死都只有陆夫人一位妻,不去胡同里的窑子,也不去河上的画舫,甚至连戏班子都不去。
陆沅君在码头上听到那些苦力调笑,为何父亲不换个老婆。
她记得父亲回那人说:“去你/妈的。”
话虽不中听,但竟然诡异的顺耳。
陆司令与昔日的朋友们见过之后,牵着闺女的手回去,进门之前道。
“沅君,爹定会让你和你娘过上天天能吃白切鸡肉的日子。”
乍富之人,常年身居高位之后,很难不变。日日受人逢迎,只要伸出手,便要什么有什么。
往往半年过后,字典里就没有‘请’与‘谢谢’这类字眼了。陆司令不一样,他一直是个十足的大老粗,也一直是个好人。
最爱的菜是白切鸡,最爱的人是陆夫人。
“沅君!”
陆夫人唤了一声,将女儿从回忆里拽了出来,扶起了地上的陆沅君,她凑近压低声音。
“你就且先顺着那位封少帅……”
“顺到什么时候?”
陆沅君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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