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边,翘起了二郎腿。
“是是是,我的大少爷。”子规无奈拿起了刀,走到屋内一边的案板旁,放下刀抄起了几样菜蔬,择了起来。
这一间屋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各样的家具一样不少,屋子当间是一张方桌,四周围了四把长凳,桌子右面是橱柜灶台操作台,左面是一张大炕,炕上被褥崭新。正对着门的那面墙,则有个小小的博物架,上面放置着一些饰品和精致的玩意儿。如果丹歌子规不是有任务在身,若有闲暇,这小小屋子却是个不错的归宿。
“说起来,我的大少爷,你的家族,在哪里,叫什么?”子规边择菜边问道。
“长白山顶,沈家。”丹歌答道。
“长白沈家?”子规快速在脑中搜索着,却没有有关这一个家族的任何一点讯息,“是我孤陋寡闻了。”
丹歌摆了摆手,“不知道才是正常的。知道的都是些老古董了。”
“哦……”子规不再多问。
两人的聊天告一段落,子规专心做起饭来,不得不说这二十余载的为人时光,练就了子规颇为干练的做菜本事,且不说做出的饭菜如何,单就一举一动都是让人赏心悦目,绝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但这家伙并不禁夸,丹歌刚刚赞叹了一句,就见子规顿了下来,四处搜索着。
“怎么了?”丹歌问道。
“没有吗?毛毛虫,或者是菜青虫啊,这让我怎么做菜。”子规一本正经地在蔬菜当中翻找着。
“啥?!”丹歌立马站起了身来,他恍然啊,这眼前的人类,本体本是一只鸟啊,他急忙凑了过去,只见一样色香俱佳的素什锦菜肴已经装盘了,
第四十二章 逃向荒野(3/6)